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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纪委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2016-07-27 08:15:39

2016720日,宿州学院纪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燕贵忠主持会议,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处长李刚与纪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刘文波、音乐学院党总支书记陈述立、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岳尧、组织部副部长毛传华、办公室副主任赵国付,以及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全体人员参加。

李刚领学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燕贵忠指出,《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是规范巡视工作、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坚持依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保障;《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再一次扎紧了制度的“笼子”,剑指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不良之风,《问责条例》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也为党员干部的担当精神划出一条底线,更是推动落实“两个责任”的组合拳,具有三大特点:一是问责范围更广。问责对象包括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问责内容涵盖推进“五大建设”、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两个责任”、维护“六大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六方面失职失责情形。二是问责方式更多。问责内容包括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包括检查、通报、改组;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三是问责要求更严。通过建立健全问责情况归档及备案制、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实行终身问责制,充分体现了从严治党要求。

燕贵忠强调,“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问责条例》的出台,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释放出强烈信号,不担责就要被问责;“动员千次不如问责一次。”《问责条例》的出台是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释放了有责必问、有问必严的强烈信号。尤其规定了“终身问责”,不搞网开一面,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强化责任追究的坚定意志。

燕贵忠提出四点要求,作为纪检干部,一要贯彻落实好省委第十三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宣传贯彻好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我校党委工作动员会精神;二要统一思想,正确认识和对待巡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积极配合好省委巡视工作。三要以对党的绝对忠诚,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不回避矛盾,不怕得罪人,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四要把条例的贯彻执行作为重点,真问责、严问责,防止“制度空转”、问责不力,坚决维护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推动《问责条例》在学院全面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