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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郑州科技学院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7-14 22:51:37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等有关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实施原则

根据我校办学定位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培养需要,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优秀生源进入我校学习深造,我校实行“招考分离”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专业及招生计划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精神,单招招生专业为学校的优势专业、骨干专业,计划530人。

专业名称

招生对象

  学制

收费标准

招生计划

工商企业管理

普高文理生、中职生

3

8000元/年

40

艺术设计

普高文理生、中职生

3

9000元/年

30

食品营养与检测

普高文理生、中职生

3

8500元/年

40

旅游管理

普高文理生、中职生

3

8000元/年

30

会计

普高文理生、中职生

3

8500元/年

50

机电一体化技术

普高文理生、中职生

3

8500元/年

40

应用电子技术

普高文理生、中职生

3

8500元/年

50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普高文理生、中职生

3

8500元/年

50

建筑工程技术

普高文理生、中职生

3

8500元/年

5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普高文理生、中职生

3

8500元/年

40

计算机应用技术

普高文理生、中职生

3

8500元/年

40

电子商务

普高文理生、中职生

3

8500元/年

50

表演艺术

普高文理生、中职生

3

9000/

20

    三、报名条件、办法和考试时间

 1.学校报考代码:6180

    2.凡是取得参加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均可参加我校单招。

3.请考生在2016年3月22日9时--27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填报我院志愿。

4.学校依据考生报名信息,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于2016年3月28日在学校网(http//www.zit.edu.cn)进行公示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

5.经资格审查后公示的考生,请于2016年4月8日-4月9日持本人的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到学校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准备考试。

6.考试时间:2016年4月10进行。

7.考试地点:郑州科技学院

四、科目考核办法及时间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由文化基础综合考核和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

1.文化基础综合考核为语文、数学、英语,一份试卷,总分150分,闭卷考试。

2.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根据文化基础综合考核成绩,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总分15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

     3.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需加试专业课(专业课即为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

五、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的总和,分专业类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先后顺序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4月下旬,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招生信息网公布。

3.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6年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不能转入其他专业;未被我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考。

4.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组织录取。考生被我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同等待遇。

5.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够生活自理的残疾生,以及其他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六、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学院路1号   

邮编:450064

咨询电话:(0371)56150666    56150999

传真:0371-56150888  

网址:http//www.z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