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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6-08-27 16:55:27

一、学校全称: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高教基地(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进档考生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参照相关科目成绩及考生享有的各种加分优惠、能力和特长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新生时不设定男女比例,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根据线上生源情况,提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105%。 
5.在江苏省的招生录取采取先分数后等级办法择优录取。 
6.对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录取按省(市、区)艺体类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六、颁发证书: 
学生毕业后成绩合格者颁发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授予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学士学位。 
七、学费标准: 
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51)64380133、65786516 
网址:http://jjjs.ahau.edu.cn 
本章程由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