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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6-08-20 11:11:40

一、学校全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部委码: 12875 
三、学校校址: 湖州市吴兴区学府路299号 邮政编码:313000 
四、学校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学校 
五、学校办学层次:高职 
六、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无明显传染疾病,生活能基本自理。 
5.录取具体方式: 
(1)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本省一般为100%;省外一般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录取批次的安排,提前确定录取投档比例。接受各省考试院(或招生办)根据本批次生源情况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校确定录取分数线。 
(2)对按“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省份普通文、理科考生的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对“非平行志愿”设置省份的录取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填报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3)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同分时平行志愿按名次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同分考生的处理。当投档总分相同时,参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单科考察顺序为:普通文科考生为语文、数学、外语;普通理科为数学、语文、外语。单考单招单科顺序排列:专业理论课、语文、数学、外语。 
(6)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 
(7)专业加试要求:无 
七、学费:学校按浙价费〔2014〕240号《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和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规定收取学费。 
八、毕业证书:学生毕业后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湖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报考安吉教学点(浙江省招生代码:0127)的考生,第一年在安吉分院就读,第二、三年在本部就读,颁发湖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报考机电一体化(中英合作)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中英合作)专业(浙江省招生代码:0170)的考生修完学校与英方规定的课程,并考核合格,将获得双文凭,即:湖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和英国南埃塞克斯学院高等教育文凭(分别为机械工程高等教育文凭、建筑学高等教育文凭)。 
九、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十、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572-2363678 
2.传真:0572-2364918 
3.联系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学府路299号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4.院校网址:www.hzvtc.net.cn 
学校招生负责人: 陈国龙   学校负责人:丁继安 (学校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