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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6-08-19 14:00:58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上饶职业技术学院(院本部)、上饶职业技术学院婺源校区(分校区) 
2、学院代码:13870 
3、办学层次:高职(大专) 
4、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公办) 
5、校 址:上饶市旭日北大道358号 
6、毕业证书:学生修满教学大纲规定的学分、即可取得教育部统一编号的专科毕业证书。 
二、学制年限:三年。 
三、录取原则: 
依据各生源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该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坚持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录取规则: 
1、各种考试加分优惠政策按教育部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的精神执行或生源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2、凡填报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达到生源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同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优先录取并在录取时依据考生意愿可调整录取专业。 
3、凡填报我院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征求意见或经生源省招生考试部门同意适当降分完成当年计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计划,学院可以将计划调剂到生源较好的省、市录取。 
4、进入投档分数线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安排或用计算机程序自动操作安排,充分体现公正、公平、公开选拔,科学合理的原则。 
5、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考生应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 
6、其它有关规定按生源省招生考试部门政策规定执行。 
五、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93--8472000 0793-8472413(兼传真) 
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334109 
电子邮件:35842910@qq.com 
网 址:http://www.srzy.cn 
六、本章程由上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