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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关于追加北京学院贯通培养项目招生计划

发布时间:2016-07-02 23:17:15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

北京学院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

试验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院校,教育考试院中招办: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557号)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市开展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验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北京理工大学和中央财政大学设立北京学院,并在北京学院举办贯通培养试验班,北京电子科技职业院校为招生主体,北京工业大学和北京工商大学为合作院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招生方案

(一)2016年北京学院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在京招生400人,以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为招生单位,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学院和中央财政大学北京学院各200人。

(二)学制按照“3+2+2”培养模式,3年在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接受基础文化课程教育及相应职业教育,后4年由高职院校及中央高校北京学院联合培养(其中本科教育通过专升本转段录取)。

(三)学籍管理按照“5+2”模式,前5年为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学籍,后2年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学院的学生为北京工业大学学籍,中央财政大学北京学院的学生为北京工商大学学籍。

(四)报考考生须具有本市正式户籍且具有同一学校连续三年正式学籍,同时参加2016年本市中考。学籍信息依据北京市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CMIS)确定。往届生、外省回京报名考生、回户籍报考考生不能报考。

(五)招生计划按专业大类分区下达,名额分配到初中校,接收贯通项目名额的初中校由各区教委确定(原则上与名额分配一致)。招生计划全部通过提前招生的方式进行最低中考录取控制线为500分。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向广大考生宣传贯通培养试验班招生方案和相关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养方案。各院校要积极沟通,通力合作,在深入研究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与未来发展战略基础上,充分发挥各院校专业优势,认真制定课程体系和培养方案。

(三)做好经验总结工作。北京学院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是我市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进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积极探索。各院校要敢于创新,认真总结,为我市高端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积累有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