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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高考生注意:河南照顾对象考生资格申请10日截止

来源:郑州晚报

2017-03-08 09:33:29|已浏览:352097次

今年要参加高考的考生注意了,河南全省高考照顾对象考生资格网上集中申请将于3月10日17:00截止。


根据照顾对象类别的不同,考生资格申报所需的证明材料也不相同。完成网上申请后考生须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审核。


加分类项目包括烈士子女,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台湾省籍考生、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少数民族考生等5类考生。


非加分类项目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等6类考生。


按照要求,符合多项条件可多项分别申请,其中,少数民族考生根据户口本及身份证信息进行审核;其它类别的照顾对象须在网上提交申请。


考生须在3月6日9:00~3月10日17:00期间,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照顾条件申请”页面,选择相应项目申请。


另外,今年我省在高考报名考生信息中增加“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信息项,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按照照顾对象申报的操作办法,自行上网如实申报。


考生申请后,须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所在学校,班主任、校长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学校公章,证件原件和签字盖章的复印件一并交县(市、区)招生办审核。


非在校生交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县(市、区)招生办审核后,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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