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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2018年招生章程

来源:招考网

2018-10-24 21:36:47|已浏览:353186次

第一章

第一条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为公平、公正、规范、高效地做好我校2018年成人教育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州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培养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层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是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是第一批“卓越医生”和“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当前学校正按照2006年习近平总书记来学校视察时的指示,朝着建成“在国内有一定影响、一定水平、一定地位的湖州师范大学”的目标迈进。

学校创办于1958年,位于历史悠久、山水清远、交通便捷的浙江省湖州市,占地1600余亩,有东、中、西三个校区,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齐全,综合办学条件优良。学校下设教师教育学院、文学院、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工学院、医学院等14个二级学院及1所独立学院。学校涵盖教育学、工学、农学、医学、理学、文学、经济学、艺术学、法学、管理学、历史学等11大学科门类,53个本科专业,其中拥有2个特色专业,1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0个省级重点专业。学校现有教职工25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681人,具有博士学位375人,全日制在校学生18000余人(含硕士研究生200余人)。

随着学校的发展,成人高等教育也紧密依托学校雄厚的办学资源,创新办学模式,打造精品专业,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现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在册学员5000余人,已构建了综合性、多形式、多层次的成人高等教育体系,对接社会各个行业需求。

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2018年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31个本科、12个专科专业(包括函授、业余形式),将面向全省招生。

第二章  

第三条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及学校自身优势,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确定了2018年我校成人教育的招生计划,具体计划以省教育厅文件为准。2018年我校招生专业如下:

学校招生代码:439

专升本专业

办学形 式

学制

最短学习时间

科类

全国统考科目

备注

专科专业

办学形式

学制

最短学习时间

科类

全国统考科目

备注

专业基础课

公共课

汉语言文学

函授

3

2.5

文史、中医类

大学语文

英语

政治

会 计

函授

3

2.5

文史类

语文

数学()

英语

英 语

业余

3

2.5

市场营销

函授

3

2.5

日语

业余

3

2.5

电子商务

函授

3

2.5

新闻学

函授

3

2.5

行政管理

函授

3

2.5

广告学

业余

3

2.5

学前教育

函授

3

2.5

音乐学

业余

3

2.5

艺术类

艺术概论

术科

加试(见第五条)

艺术设计

业余

3

2.5

术科

加试(见第五条)

美术学

业余

3

2.5

视觉传达设计

业余

3

2.5

化 学

函授

3

2.5

理工类

高等数学(一)

机电一体化技术

函授

3

2.5

理工类

语文

数学()

制药工程

函授

3

2.5

计算机应用技术

函授

3

2.5

信息与计算科学

函授

3

2.5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函授

3

2.5

材料化学

函授

3

2.5

英语

政治

临床医学

业余

3

2.5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函授

3

2.5

口腔医学

业余

3

2.5

机械电子工程

函授

3

2.5

护理

业余

3

2.5

电子信息工程

函授

3

2.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函授

3

2.5

建筑学

函授

3

2.5

物联网工程

函授

3

2.5

国际经济与贸易

函授

3

2.5

经济、管理类

高等数学(二)

财务管理

函授

3

2.5

旅游管理

函授

3

2.5

电子商务

函授

3

2.5

物流管理

函授

3

2.5

行政管理

函授

3

2.5

市场营销

函授

3

2.5

学前教育

函授

3

2.5

教育学类

教育理论

小学教育

函授

3

2.5

科学教育

函授

3

2.5

临床医学

业余

3

2.5

医学类

医学综合

口腔医学

业余

3

2.5

护理学

业余

3

2.5

第三章  入学考核

第四条 入学考试办法主要采用由统一命题的全国成人高校统一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输入和填报志愿时间为:98日至918,报名网址:浙江省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现场信息确认的时间为:919日至23日;考试时间为:1027日和28日;考试结束后,网上志愿确认时间为:1126日至30日。

第五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术科(专业课)加试。

           术课考试内容:音乐学专业(声乐视唱、钢琴),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素描、色彩)艺术设计专业(素描、色彩)。

       考试时间:以省考试院下发时间为准。

       考试地点:均设在湖州师院本部。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浙江省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第七条 对加分或减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浙高招委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八条 录取方式:全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以省高校招生办公室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为网上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九条 在职普通中小学和中专职业学校教师提高学历层次,按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加试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湖州师范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批,经核准备案后由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学校将尽快向新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二条 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我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2018年招收新生总学费标准:

文史、经管、教育类:总学费8100/    理工、医学类:总学费9000/    艺术类:总学费10350/

备注:总学费分3次收取。

 第六章 学历与学位

第十五条 学历:学员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由湖州师范学院颁发承认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教育专科或本科学历证书。

第十六条 学位:本科学员达到授予学位的标准并符合有关规定,经湖州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确定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并授予学位证书。

第七章  机 构

第十七条 湖州师范学院成立由分管校长任主任、学校主要职能部、纪检监察部门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参加的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2018年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认真贯彻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培训,确保2018年成教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在录取过程中,将认真履行本章程公布的各项承诺,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徇私舞弊现象,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凡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八章  咨 询

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湖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从8月起开设招生咨询热线。电话号码为:057223211742321175

22018年成教招生及专业信息查询网址:

湖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http://jxjy.zjhu.edu.cn/

湖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hzsy-jxjyxy

湖州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zjhu.edu.cn/

邮箱E-mailcjyuan@zjhu.edu.cn

3.湖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考生的来电、来函、来访的接待工作,地址:湖州市学士路1号,湖州师院西校区明知楼513室。

4湖州师范学院参加20189月由市招生办公室组织的高校招生现场确认和咨询活动,接受现场考生及家长的咨询。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〇一八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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